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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未利用地)征转报批所需指标及有关规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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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1.概念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
2.内涵(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及耕地指标。(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计划指标。(三)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有关涵义详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6号)。
3.特点(1)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内容,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4)对符合计划的报批,由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发放《土地利用计划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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